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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辅酶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增补剂型和辅料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2025-09-22

为深入推进保健食品备案管理,激发特殊食品产业内在活力,满足行业企业实际生产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部分功能类原料的备案产品可用剂型,拟在2021年发布的《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基础上,将粉剂、口服液纳入辅酶Q10、褪黑素备案产品剂型,并增补相应剂型产品可用辅料名单,形成《辅酶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增补剂型和辅料(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邮件发送至:bjspba@cfe-samr.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辅酶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增补剂型和辅料(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上注明“《辅酶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增补剂型和辅料(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

1.《辅酶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增补剂型和辅料(征求意见稿)》

2. 《辅酶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增补剂型和辅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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